今年以来,璧山县财政局坚持制度规范与监管问责并举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是坚持应采尽采,明确采购范围。着力做好增量扩面工作,发挥政府采购的主渠道作用,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内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做到应采尽采。
二是坚持管采分离,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操作执行相分离的体制建设。财政会同纪检等部门对采购过程实行全程监督,从采购方式确定、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到最后合同的签订、履行等环节都纳入监管,严肃查处政府采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全力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预算约束,提高采购效率。严格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坚持“先预算,后计划”的管理理念。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首先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把关资金来源,然后由采购办及时审核并下达采购计划,对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由县交易中心按财政局下达的采购方式进行集中采购,逐步形成政府采购规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