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机制。在规范乡镇财政组织机构、业务工作、办公条件和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职责明确、保障有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健全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基本运转最低财力保障机制,加强对乡镇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规范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运行质量。继续深化“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大力推进县乡联网建设,不断完善财政与金融、税务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是切实转变乡镇财政职能。乡镇财政职能实现两大转变,由收入征管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由资金分配型向监管型转变,紧紧围绕服务和管理、切实做好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补贴资金发放、专项资金监管、政府性债务监管、国有资金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和政策研究、执行及反馈等重点工作,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
三是强化财政干部队伍建设。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需要,明确人员编制,总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5名乡镇财政干部,5万人以下3万人以上的配备4名,3万人以下的配备3名,不足的从现有人员和编制中调整充实。明确乡镇财政干部管理体制,乡镇在任免财政办主任和人员调整时必须事前书面征求县财政局意见,确保乡镇财政干部相对稳定。加大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力度,县财政局每年分别对各岗位的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四是实行县乡互促互动。建立县局科室对口联系乡镇财政办制度,每个科室对口联系2—3个乡镇财政办,科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联系科室每月至少用2天以上时间深入到对口联系的乡镇财政办开展联系工作,局里每季度召开一次对口联系专题会议,听取联系工作情况汇报,在此基础上实行互评分数,科室给联系乡镇财政办评分,乡镇财政办给科室评分,全年综合后分别对前3名给予表彰,对后3名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五是促进基础建设标准化。从2011年开始,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乡镇财政办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财政惠农服务大厅,配置办公硬件,安装标示牌、公开栏、宣传栏等,将粮食直补等业务纳入大厅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努力把乡镇财政办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规范化财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