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度于2012年12月试行,2013年1月起对全区331个单位全面实施,建立了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的有效机制,确保了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一是实现基本原则和目的更明确。坚持以事前事中监控为主,事后监督检查为辅;以预算单位预警纠偏为主,财政部门核实核查为辅的基本原则。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监控财政资金活动为重点,以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为平台,实时接收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强化财政资金事前事中监控、事后跟踪问效,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和目的。
二是实现监控对象和内容更广泛。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预算单位、代理银行、清算银行和财政内部相关岗位及其业务操作为监控对象。对资金拨付程序、资金拨付额度、资金使用用途、资金流动方向、政府采购规定、银行账户设置等实施监控。
三是实现操作方式和流程更便捷。以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为手段,采取系统自动受理与智能预警、人工核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预算执行中的各种行为进行事前监督、事中监控和事后跟踪检查。从申报支付信息、动态监控预警、财政监控部门处理、监控系统反馈信息、监控对象整改落实到财政监控部门追踪回访。
四是实现数据分析和处理更高效。财政监控部门汇总监控信息数据,对动态监控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的情况实行分类梳理、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反馈效果,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警示、纠偏、规范作用,确保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