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綦江区财政局建立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谈话、干部轮岗和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等三项制度,打出“组合拳”管控廉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双安全”。
一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谈话。对发现干部职工在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立即启动谈话程序,根据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通过领导约谈、委托谈话、特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等方式,对其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
二是干部轮岗。出台了《重庆市綦江区财政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要求在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一个科室连续任职3年以上或在一个科室连续工作6年上上的人员,按要求进行轮岗,彻底打破了“一个地方定终身、一个岗位干到底”的常规。
三是建立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机制。所有经区财政分配、拨付的专项资金都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除个别特殊专项资金外,一律通过綦江门户网站或区财政局局域网等新闻媒体平台,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专项资金信息使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效构筑反腐防腐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