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协调配合,促进金融扶贫对接。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财政局同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人行等单位,协同推进金融支持扶贫工作,建立金融扶贫工作对接和信息交流机制,加强金融与扶贫政策的配套衔接,加大金融系统对弱势群体和部门的对接帮扶,有效发挥金融扶贫的带动作用。
二是改进资金管理,引导金融资源扶贫。逐步增加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有效引导各金融机构积极加快扶贫信贷投放;进一步优化扶贫贴息贷款流程,确保扶贫贴息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10%。创新扶持资金分配方式,采用竞争性分配管理的方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转变职能,减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负担,引导农村金融资源更多投向扶贫。
三是扶持金融组织,支持扶贫项目融资。支持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缓解企业发展过程资金周转压力,促进将经营效益好、资质优良的涉农企业加入企业资源储备库,推动全区直接融资业务发展,利用政策优势,积极协调区外金融机构来黔拓展业务,加大重点扶贫项目建设、扶贫贷款项目等的支持力度,缓解扶贫项目的融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