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
一是城乡分布不均。按照市、区教委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普惠性幼儿园占比总量达到60%的目标任务。为完成该任务,通过大量工作,目前我区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49%,同时乡镇占比80%,主城占比只有20-30%左右,普惠性幼儿园区域分布不均,教学质量不容乐观。
二是城乡收费有差距。普惠性幼儿园按规定保教费收取不超过400元/月,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为民办500元/年/生,企业、公办400元/年/生,经了解,我区西部九镇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低于400元以下,申报普惠性幼儿园,可增加幼儿园收入,大家都积极申报。而主城区保教费收费一级园在1500元/月,二级园在1100元/月,三级园在900元/月,申请普惠性幼儿园,民办幼儿园要亏损,因此申报不积极。
三是贫困生资助金申请不积极。幼儿园实际收取3400—5300元/生.年,而市级资助标准为保教费每人每月1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生活费按每人每天3元,全年按220天计算,全年补助2160元/生,即幼儿园多申报1个贫困学生就会亏损1240—3140元。
四是出现套取财政资金问题。我区从2012年开展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作,由于该项工作推进困难、补助标准低、民办幼儿园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业务单位审核不严等问题,全区出现了17所普惠性幼儿园虚报在园人数、贫困儿童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二、当前做法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2015年3月,区财政局、区教委和区发改委联合出台了“1+3”普惠性幼儿园补助资金管理体系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管理监督职责,对普惠性幼儿园的资金综合奖补、财务管理、办园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等提出了更为详实的规范性要求。增加普惠性幼儿园退出程序,形成科学的退出机制。
二是提高补助标准。区财政在市级经费补助的基础上增加保教费补助400元/生/年的,一次性设施设备补助1-3级园分别是7万元、5万元、3万元,奖补资金369万元。同时对贫困学生市级补助与实际收取的差额不足部分,经教育部门核实后,在专项经费补助。
三、建议
一是取消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比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办幼儿园数量激增,普惠性幼儿园比例不升反降,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区未达到“普惠性幼儿园占比总量达到60%”的目标。建议从市级层面取消比例规定,按照各地幼儿园布局,满足当地实际需求建设普惠性幼儿园。
二是提高主城区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目前因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收取标准不超过400元,主城区部分幼儿园不愿意申报普惠性幼儿园,申报成功的也存在着退出思想,严重影响主城区普惠性幼儿园的发展。而学前教育入学矛盾在主城区,为切实解决好区域内群众入园贵、入园难等问题。建议适当提高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保持普惠性幼儿园合理的经营利润,确保园内幼儿保育质量;学前教育保教费收费标准除按幼儿园级别确定外,更应该考虑区域位置;对公用经费补助按区域适当提标。
三是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为真正帮助贫困学生,考虑到幼儿园有保教费及生活费,而每个幼儿园收费标准不一致,建议提高贫困生资助标准,按幼儿园收费标准据实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