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 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 的通知》要求,多策并举化解存量债务。
一是组织完成全市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和政府债务自查清理工作,将市本级政府债务中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债务扎口管理机制,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严控新增政府债务。
二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筹集财力,降低债务规模,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债务置换债券。目前,省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156.95亿元。
三是选取三环快速化工程、陇海路快速化工程与社会资本沟通对接,运用 TOT 模式将完工或在建项目的存量债务转为企业债务,减少政府债务,为争取发行新增政府债券腾出空间,为投融资公司轻装上阵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