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促进财经良性互动,壮大财政实力。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健康发展。坚持依法征管,挖掘增收潜力,创新非税管理,提高国有经营性资产收益,进一步壮大财政实力。加大向上争资争政策力度,增强综合保障能力。
二是坚持规范效率并重,提高资金绩效。坚持有保有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优化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办好民生实事。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增强偿债能力,防范债务风险。加大对“四大战略”、“依法治区”等重大决策保障力度,促进全区科学发展、协调发展。
三是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促进精细管理。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推进乡镇公务卡改革。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服务。完善差异化扶持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配合推进公务用车、公立医院等重大领域改革。
四是强化财政运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着力构建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大财政检查力度,加强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落实人大决议。加强财政系统自身建设,完善财政管理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