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养老险

市工商局 2014-04-21 11:22

2018-10-12 杭州养老险

4月16日,禅城区工商局以会议形式,积极推动区文体旅游局与省商标事务所对接保护公共资源商标。

一、以构建工作格局为依托,有效开展公共资源商标保护性注册工作。禅城区工商局借由此次会议,有效促进区文体旅游局与省商标事务所对接,合理融合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初步确定了“文体局牵头,工商协同,事务所落实”的工作格局。在该工作格局之下,由区文体旅游局协同区博物馆,对禅城区具有潜在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旅游资源等进行普查、罗列与筛选,并计划以博物馆的名义进行公共资源商标申注;省商标事务所专业人员对筛选出的申注公共资源商标进行评估,对可注册、已注册、存在注册可能的商标分别进行梳理并给出可行性建议报告;区工商局协同区文体局最后确认申注清单,以拓宽注册保护类别为原则,委托省商标事务所分批次落实申注具体工作。

二、以落实旧城改造为抓手,应时启动公共资源商标的使用工作。充分把握旧城改造以“保护历史文脉”为出发点的思路,将该项工作与文化产业相结合,发挥公共资源商标的使用价值,打造文化名城。一方面,在分类别分梯次进行保护性注册的基础上,着手委托省商标事务所对禅城区“正埠”、“三品楼”、“英聚”、“翠眉”、“怡心”、“玲珑”等第一批20个酒楼类公共资源商标进行评估并注册。结合旧城改造项目,集中规划佛山传统名酒楼聚集地,还原老街历史风貌;另一方面,禅城区工商局与区文化旅游局协力扶建恢复老字号名称等工作。对已申注成功的公共资源商标,结合旧城改造工程项目,挖掘公共资源商标背后的产业链。通过许可使用,合理转让等方式促成使用人规范合理使用,并以保护性注册为基础衍生相关的潜力产业。

三、以禅城区工商局出台的《关于开展公共资源商标使用保护工作的方案》为指引,积极探索恶意抢注的救济途径。在省商标事务所评估、制作的可行性方案上,区别不同的抢注行为,区别处理:对于恶意抢注但尚处于公告期的商标,委托省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对恶意抢注并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若存在“三年不使用”的情形,初定以博物馆名义提出争议;对正当的在先注册行为,由工商局组织持有人与有关部门、企业、组织进行商谈,争取以和平洽谈等方式赎回价值较大的公共资源商标;对蓄意牟利的恶意抢注人,又达不成转让合意时,计划由工商局或者文体旅游局出面调解,争取采取许可使用的方式缓和,以保证公共资源商标的价值被最大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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