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养老险

突发变故 理赔迅速

2018-07-18 杭州养老险

中国人寿沧州公司于2009年7月20日接到被保险人吴某电话,报案称其于2009年6月29日因冠心病急性下壁心肌梗死、3级高血压病在沧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手术治疗。

吴某,男。于2006年1月3日投保康宁定期保险,保险金额60000元,年交保费2700元,交费期间20年。

作为当事人,本是一名军人出身的他、身体状况特别好的他、正是年富力强的年龄从此将不能从事任何重体力劳动,发生此变故,真是其本人和家人万万没想到的,理赔是否能够准确及时到位的担心更牵动着被保险人的每一根神经……

我公司理赔部接此报案后不等不靠迅速做出调查计划,于2009年7月21日派出调查人员到被保险人居住地和相关医院调查,了解到被保险人以前身体好,没有因病住院治疗过。理赔部将被保险人病历资料报沧州理赔部经核赔医师核定,认定符合康宁定期条款重大疾病之标准。

客户于2009年8月11日将索赔资料提供齐全,公司于2009年8月15日将理赔款6万元转至其个人农行结算帐户。当我理赔人员与其核实赔付款项到帐情况时,被保险人吴某表示“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理赔款己到我的个人帐户,所有的烦恼被事实驱赶的无影无踪,人寿如此重合同守信用是我想不到的,理赔核实到位、认定清楚、赔付迅速使我倍受感动,正如社会所誉-相知多年、值得托付。”

我们的真诚让客户感动,我们也正是用实际行动诠释“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理念。我们将继续坚持客户第一、诚信至上的客户服务理念,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履行中国人寿的社会职责,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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