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经信委组织开展2010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为使我市企业用好该优惠政策,3月16日,我局在市行政办事中心举办了“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解读会”。会议主要根据《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精神,对新发布的《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进行解释答疑。各镇街经贸办、外经办、松山湖经发局、虎门港投资服务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我局就该政策申请的条件、范围、时间和优惠条款等进行了讲解和答疑,并总结了该政策的优势及申报注意事项。根据规定,符合该优惠政策规定的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而进口符合要求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优惠幅度较大。这项政策有利于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减少对重大技术装备整机的依赖。此外,该政策每年申报一次,每年都可申请,申报时按全年生产计划的需要量报足,分批进口使用且独立于其他优惠政策,优势亮点非常明显。
最后,会议强调,国家、省、市均有针对装备制造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全市经贸系统要大力宣传这些优惠政策,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会后,与会人员普遍认为,国家出台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政策税收优惠额度较大,对提升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制造企业的竞争力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