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下达我市2018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584.19万元。
据了解,此次下达资金包括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3163.57万元,造林补助164.8万元,森林抚育补助1101.75万元,林木良种培育补助24.9万元,湿地保护补助76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21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补助159.17万元。
目前,资金已下达给各县,各地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完成2018年第二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九江日报 余松周洁琼记者沈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