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促进我市会计信息质量提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市财政局于8月下旬至9月中旬,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对全市民政系统进行了一次全面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确立一个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本次检查对象为全市民政系统及其所属单位,共69家单位。查前,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发检查通知和实施方案,对检查范围、方法、内容、时间等做了具体要求。全市共有55人参加检查。
遵守两个办法。检查组严格遵守《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规定,及时进行查前公示,并提前三天下达检查通知书。在检查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对每一个违反会计行为的认定都获取相关证据,填制工作底稿并经被查单位确定盖章。同时,检查人员严肃检查纪律,廉洁执法。
完成三项任务。本次检查重点为民政局及所属单位度各项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单位会计制度是否贯彻到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达到预期效益。通过检查,全市69家被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