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来,为加快社保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市财政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迅速地将财政投入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实惠。
一、实行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主动与市级社保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预算执行责任制,确保10月底前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两类科目执行进度达到90%;与各县签订预算执行进度承诺书,全面落实责任制,按月对各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度通报,督促排名靠后的县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二、实行预算指标限时下达制。对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财政采取提前告知、先预拨后结算等形式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明确,可直接下达的上级专项资金分别明确了下达时限。需社保部门先提出分配意见的资金,社保部门未及时提出意见的,以公函形式督促其抓紧提出意见,确保预算指标及时下达,资金足额拨付到位。
三、大幅压缩结余结转资金。一是全面梳理结余结转资金情况,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尽快消化结余结转资金。二是认真分析结余结转资金形成原因,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指标下达时限拨付资金,确保将民生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