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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实行满意度反馈制度

为落实把整改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根治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等顽症,自5月份起,市财政局统一实行工作满意度反馈制度。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主要是通过来局办理各项业务、咨询、协调、联合工作时,对服务态度、工作效率、落实情况和有无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通过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五个层次来征求意见,接受全市人民群众监督。

工作让群众评判。服务对象来局办理各项业时,在登记处领取满意度反馈卡,办理完业务离开时投入意见箱内。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只在办理业务单位和满意度的相应栏目后打“√”,通过一个小小的“√”,让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评判。

用群众评判促作风转变。注重满意度反馈结果的运用,每周统计一次各科室、单位办理业务的次数、满意度情况。出现不满意或很不满意时,及时约谈科室、单位负责同志,指出问题,责令查明原因,及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年度内出现5次不满意,或2次很不满意的所在单位和主要负责同志、当事人不得评选树优,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

立行立改见成效。自满意度反馈卡制度开展以来,全局干部职工都感受到了“压力”,受到了“触动”,不良工作习惯正在悄然变化,服务态度热情了,主动服务的意识增强了,工作节奏加快了,办事的效率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也上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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