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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镇共建服务业集聚区和特色楼宇开始申报

根据服务业集聚区的投资计划、完成进度、发展绩效、行业带动、集聚效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中选优,筛选出一批具有集聚效应和引导带动作用的服务业集聚区给予扶持。每个共建集聚区合计年度财政扶持金额最高为400万元,一定三年。对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项目所在镇须按1:1的比例给予资金配套支持,同步投入。

■特色楼宇项目企业入驻率应达80%以上

对于特色楼宇,是指我市范围内的现代商务商业办公楼、大型城市综合体等,楼宇原则要求为单栋建筑,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用于商务办公面积不得低于2万平方米。要求楼宇整体运营已达一年以上,且企业入驻率达80%以上。业态集聚度高、特色鲜明,入驻企业主导业态原则上不多于2种。并已成立专门的楼宇运营单位,配备专业楼宇招商及管理团队,运营单位组织架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

我市对楼宇运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优中选优,筛选出一批具有集聚效应和引导带动作用的特色楼宇项目给予扶持。每个特色楼宇项目合计年度财政扶持金额最高为100万元。对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项目所在镇区可结合本镇区发展重点,对项目进行资金的配套支持。

市镇共建服务业集聚区的申报时间截止至10月9日,特色楼宇项目的申报时间截止至9月28日。

■优质企业可申报服务业专项资金

为推动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2018年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根据国家试点改革方案,我市推进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优先发展计划,其中,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扶持检验检测和研发创新、新兴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金融和普惠金融、高端商务商贸、现代物流等行业和领域;生活性服务业重点扶持健康服务、全域旅游、文化产业等行业和领域。申报单位在行业带动、服务范围、模式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要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并属于限上规上服务业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企500强服务业企业;全国企业500强、广东省企业百强企业;省创新示范企业、省创新团队等称号的企业以及境内外上市公司等在申报时将优先考虑。

资金扶持方式以无偿补助形式为主,资金扶持标准如下: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行业带动、服务范围、预期效益、模式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中选优,筛选出一批龙头企业给予扶持。每个企业合计年度财政扶持金额最高为100万元。

2018年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时间截止至9月21日下午18点。

集聚区项目

◆应集中连片开发建设,规划占地面积不低于100亩

◆规划建设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

◆引进服务业企业不少于400家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

◆项目投产后每亩土地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0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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