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评审中心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落实长政发〔2017〕9号文件
发布日期:2017-08-07 来源:
7月26日下午,市财政评审中心组织市财政局经建处、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在财评中心会议室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落实《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的通知》文件精神,探讨文件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措施。会议由财评中心曾秋明主任主持。
此次会议分别就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等条款展开讨论,重点集中在第三十八条第三点,对工程类200万元以下、设备和材料采购100万元以下,服务类50万元以下的项目究竟如何监管、如何评审、如何支付,才能既让财政资金使用及时、高效,又保证其安全、规范。与会各方还就以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其一、未审控制价但已走招投标程序的工程相关服务项目,依据政府采购备案办理评审结算;其二、管线迁改工程费用单列,审核遵循《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线迁改工程管理规定》;其三、抢险救灾工程可免审招标控制价;其四、超合同价的需列清单,具实理由,并按规定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