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端医疗险

中国人寿和静县支公司及时赔付34万元

1月15日,中国人寿和静县支公司客户高某死亡赔款转帐支付完成,赔款金额34万元,创造了和静公司赔款记录。

客户高某于2012年6月5日投保《国寿全家福意外伤害保险》2份、《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A款》5份,缴纳保费共计650元。该客户于2012年9月6日在驾驶货车时发生交通意外致重伤,经农二师焉耆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依照保险条款约定,全家福保险死亡保额为12万元每份,安心A保险死亡保额为2万元每份,合计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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