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中国人寿饶阳支公司领导亲手将38000元保险金送到客户耿某手中。
2010年3月30日晚,耿某之子小文晚上外出时,不幸发生车祸,经治疗无效身故。耿某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拮据,加之此时承受丧子之痛,对其打击甚大。风险在于防范,保险医治创伤。幸而,早在2008年4月15日耿某为其儿子投保了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和康健学生人寿保险,分别缴费2335元和50元,总计2380元,仅缴费一次。
接到报案后,中国人寿饶阳支公司立即派理赔人员主动深入现场和客户家中,了解实际情况。经查,该事故属于保险责任,按照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其父母为其投保的国寿金彩明天两全保险应给付保险金30000元,康健学生人寿保险应给付8000元,总计38000元。
在客户发生风险之后,中国人寿饶阳支公司深深体会到客户所承受巨大丧子之痛的悲情压力,所有理赔资料都是销售人员和公司理赔人员亲自准备的,免去了客户许多路途往返和周折。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在收到客户的完整理赔资料3日内,就将理赔款送到了客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