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月1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期间的累计原保险收入,分别为人民币9,209,447万元、人民币2,457,021万元、人民币2,760万元及人民币105,870万元。以上数据将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网址发布。
上述保费收入数据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