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开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 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推进其中《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的融资担保补助项目的实施,5月7日上午,市中小企业局召开融资担保机构座谈会,征集关于融资担保补助的方式、流程的意见。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袁绍贤,企业促进科、改革发展科以及7家融资担保公司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各参会融资担保公司就《东莞市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的融资担保补助项目进行深入探讨,重点就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和业务补助的方式和流程提出可操作的建议。
下来,市中小企业局将对征集的意见进行深入研究,尽快开展融资担保补助项目的资助工作。
政策链接:《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开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 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了 机器换人 专项、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信息化专项、企业成长培育专项、示范性项目专项共5大资金管理办法,其中企业成长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第十四条提出融资担保补助项目,一是风险补偿。市财政按融资性担保机构实际为我市工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金额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贷款担保发生损失时,在风险准备金限额内,单笔业务补偿额不高于代偿损失的50%。二是业务补助。如果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我市工业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当年没有发生损失的,在当年结余的风险准备金中,按新增贷款担保额的0.2%给予业务奖励。每家机构每年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 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