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意见》要求要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发挥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扩大海外营销渠道;有利于增加就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加快实施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针对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有必要加快建立适应其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营造更加便利的发展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体现了“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总体原则,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发展目标,既普遍支持国内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又突出重点,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特别是提出要培育一批公共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自建平台,并鼓励国内企业与境外电子商务企业强强联合。
《意见》强化了增强改革服务意识、鼓励企业探索创新、有效防控风险等总体要求,并从建设综合服务体系、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和加强多双边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完善保障体系的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做好指导、服务,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衔接,适时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各级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完善工作方案,履行服务、督导和监管责任,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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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4文件出台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近年来我国外贸增速放缓,跨境电商异军突起,正逐渐成为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约4.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3%。其中,出口占比约85.4%。
“跨境电商缩短了传统的供应链,有效降低中间环节成本,是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新渠道。”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魏建国认为,中小微企业借助电商平台参与全球贸易,直接面对客户个性化需求,有助于他们从全球价值链中低端向中高端攀升,这与“中国制造”转型升级的大方向相符。
正是顺应这种新形势,我国近年密集出台服务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措施。仅今年5月份以来,国务院就已先后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商务部也制定了《“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鼓励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态度。
业内人士指出,跨境电商迅猛发展,客观上对物流、通关、支付、结算等环节提出新需求,而监管方式的滞后使一些跨境电商经营者游走于“灰色地带”,这不仅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也给正常的贸易秩序带来隐患。此次出台的意见,聚焦困扰跨境电商发展的深层次障碍,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关、检、税、汇、金融5个方面的支持措施。
例如,意见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继续落实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制订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同时,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
“对我们来说电商出口业务结汇一直是个难题,此次发布的新措施无疑是利好,希望相关实施细则尽快落地。”浙江义乌的一家外贸企业负责人对表示,企业正计划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希望相关税收政策尽早明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务教授王健表示,企业竞争力不强、人才储备不足也是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提升跨境电商进出口环节便利化水平外,此次出台的意见还就培育一批公共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自建平台,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培训,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和加强多双边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阿里巴巴旗下一达通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副总经理肖锋认为,过去有的外贸企业由于规模小而无法获得优惠的流通服务待遇,通过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让小企业享受大服务,通过改善交易条件、简化交易流程、提供信用保障,更多中小微企业将有机会走上前台直接面对国际消费者,有利于做大做强自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