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与11家商业银行在汉集中签署协议,联手推进“纳税信用贷”,采取以“信”换“贷”融资模式,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企业要申请‘纳税信用贷’,需要满足一些条件,首先就是企业实际控制人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发布A、B、C、D类纳税信用等级名单,“税、银、企三方逐步共享企业纳税、贷款、违法违章等信息”。
该负责人还介绍,目前,我省商业银行已为536户A级信用纳税人发放“纳税信用贷”14亿元,为农产品、皮革加工和纺织品服装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信用贷”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