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2日我市正式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以来,目前已落户306台小型新能源车辆。
据车管所证照科副科长刘健介绍,为给新能源车辆落户提供便利条件,车辆管理所开辟了绿色通道,新能源车辆车主可直接到市车管所办理业务,随到随办理,十分便捷。但新能源车辆车主办理落户时要注意,新能源车辆要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需标注为新能源汽车。进口新能源汽车,需审查《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要标注为新能源汽车。2016年12月1日前生产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要符合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3类新能源汽车的结构特征,国产汽车还要符合《公告》要求,否则不予核发新能源号牌。
此外,记者还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我市还未对悬挂新能源专用绿色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实行差别化交通管理措施。新能源汽车可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驾驶员要有驾驶证,要按照正确的方法悬挂号牌才能上路,上路后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驶,违反法律法规的车主将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