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0日,洪山分局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对《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文局长主持,邀请调整涉及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及村民代表共25人参会,市规划院对该方案进行了汇报。会上,各位代表畅所欲言,就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市规划院对代表们的疑问一一作了解答。整个程序严格按照听证规定进行,最后参会各方形成一致同意规划调整。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及洪山区4个建设项目,分别为洪山区建设乡还建用地、南湖综合整治工程平衡地块、烽火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东亭村城中村改造开发区用地,项目总面积121.74公顷,涉及洪山区青菱街烽火村、建设乡工业港村、建设村、新集村、前丰村,洪山街道先建村、南湖渔场。洪山区建设乡还建用地主要化工区整村拆迁还建,南湖综合整治工程平衡地块用于南湖整治资金平衡,烽火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和东亭村城中村改造开发用地为我区城中村改造确定的居住用地。根据《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个项目均位于规划有条件建设区。规划调整后,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土地要素保障。为妥善解决项目用地问题,拟定将4个项目用地范围内121.74公顷原规划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区,土地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并核减华中农业大学试验田、晒湖、化工大道用地92.88公顷,调整前为城镇建设用地,调整后为有条件建设区。规划局部调整建设用地总量和耕地占补平衡在中心城区内进行平衡,本次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有利于我区重大项目实施,优化我区规划用地布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听证会充分听取了与会各方意见和建议,体现了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与部门规划协调衔接,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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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