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评审。
本次规划地段属于宁波影视文化产业区核心区,位于象山县新桥镇镇域内。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01.98公顷。规划范围为影视大道南北两侧,包括现状的神雕侠侣城、西游记摄影场景地、春秋战国城等,以及规划的影视北侧地块。该规划功能定位为:配套完善、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打造高科技摄影棚、拍摄场景地与天然外景三位一体以影视拍摄和旅游休闲为核心功能的国家级影视拍摄基地。规划功能结构为“一心一轴、一环三区”。一心:指位于产业区入口处的综合服务中心;一轴:指贯穿基地的影视大道人文景观轴,沿轴线两侧布置各功能区块;一环:指环绕基地的生态景观水系;三区:指地块内的影视拍摄体验区、文化娱乐体验区、影视配套服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