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设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段进教授受邀来我局做了主题为《新时期城市设计的新范式》的学术讲座。
段进教授作为本次住建部委托起草《城市设计技术导则》的负责人以及《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研究的参与人,重点介绍了该项工作的缘起、研究过程,并对即将出台的城市设计法规和技术导则中的重点条款进行了解读。
首先,段教授简要介绍了当前提出城市设计法定化的背景,他指出,在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由于缺乏对城市空间环境的系统引导,建筑文化迷失、城市文化缺失,城市“千城一面”、风貌单一、环境品质不高等问题逐渐显露。城市设计日益被认识到是优化城市风貌、彰显城市特色、提高城市生活环境品质的重要手段,但由于缺乏规范性和法定的实施途径,各地耗费大量财力物力编制的城市设计成果,或者束之高阁造成浪费,或者又试图取代法定规划,扰乱了法定规划体系,破坏了法定规划的严肃性。
随后,段教授重点就国内外已有城市管理模式、技术方法等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总结认为国内一些省市探索从管理层面对城市设计的“乱象”进行整治,从实践成果看取得了一定积极效果,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他以常州市的城市设计工作评估为例,形象地说明了诸如城市设计与法定规划的关系界定不明、内容要求的系统性不强、层次混乱、城市重点地区与一般地区缺乏区别对待等现象。
《城市设计技术导则》经过多轮专家咨询目前基本定型,段教授介绍说,专家普遍关注的问题主要是两个:城市设计法定化会不会打乱原有规划体系并发生矛盾技术导则会不会把城市设计的灵活性全部卡死对于前者,段教授认为重视城市设计不是要把城市设计方法法定化,而是给它的内容一个法定地位,与原法定体系之间的关系就是在总规阶段加一个城市设计专项,把重点内容纳入总规,以及在控规阶段增加或强化城市设计内容,把需要控制的内容放入法定规划当中去。对于后者,段教授则强调技术导则不是一个编制办法,不是在全国强调大家要按照同一个办法来编,而是对城市设计的层次划分、技术深度,以及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了规定,为其良性发展和有效使用提供技术规范。最后,段教授结合自己主持完成的常州市总体城市设计项目、南京青奥村区段城市设计项目,对《城市设计技术导则》的重点条款进行了解释。
本次讲座由刘奇志副局长主持,编展中心承办,来自局机关、各分局和局属二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城市研究网络成员单位的技术人员以及部分在汉高校师生约百余人参与了讲座。听众踊跃提问,就未来国内规划设计体系的发展走向、城市设计在城市更新工作中角色、城市设计具体编制中的一些问题,与段教授进行了热烈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