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张广宁市长主持召开加强沙面地区建设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办公会议,会议研究决定推进沙面地区直管公房居民迁出安置工作,以解决沙面地区居民的居住问题,进一步保护和利用好文物建筑资源,按照 “修旧如故”的原则,逐步恢复其历史的使用功能。
2007年7月12日,张广宁市长到荔湾区调研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危破房改造工作时提出要按照“修旧如旧,建新如故”的原则推进旧城成片改造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使旧城区所承载的历史文化得以保存,使城市记忆得以延续。
市、区人大政协、市国土房管局及市文化局等部门对沙面直管房置换工作表示高度关注,多次到沙面调研。荔湾区的主要领导亦就该项工作先后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到沙面作认真深入的调查研究。沙面直管房置换工作具有深远的意义:一、改善原住户的居住条件;二、拓宽沙面地区文化经济事业发展空间;三、提高沙面地区环境质量,最终实现对文物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沙面直管房置换工作的时机正渐趋成熟,2006年底,成立了由荔湾区政府和市国土房管局、市文化局、沙面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沙面辖区内16幢直管房进行置换,涉及住户413户、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计划用1年时间完成。2007年初,市国土房管局提供了位于荔湾北路平安大厦为主的安置房源,落实了相关工作经费。4月,我们组织工作人员对住户进行了登记和核查工作。根据核查登记结果,2007年6月市国土房管局制定了《沙面房屋置换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政府获得批准,《沙面房屋置换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房屋置换有关的工作原则,一是对于符合公房租住条件的租户,实行易地安置继续租住公房;二是对于符合条件搬出的租户给予有关优惠政策。另外,荔湾区政府为了妥善解决居民子女的入学问题,对16幢房屋迁出的原租户中已出生的小孩或已办理计生指标的租户,且符合沙面小学招生条件的,经教育部门核查后可保留入读省一级学校沙面小学的学位或者选择地段入学就读。
本次房屋置换中符合公房租住条件的租户将被安置在荔湾路平安大厦,这里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交通便利、通风采光条件良好,而且房屋的租金和管理费基本上与现在差距不大。这将彻底改变原居民住户的居住环境,为其带来优质的生活居住条件。
从2007年7月启动房屋置换工作至今,已完成房屋置换工作任务的60%。为此,沙面直管房置换工作小组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市国土房管局制定了《沙面房屋置换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和安置房源;二是给予优惠政策,如:给予搬迁安置费,对安置的住户给予新安置房屋的基本设施费、免收一段时间新安置房屋管理费等,并解决了置换住户子女读书问题;三是做好置换工作的宣传发动,召开相关会议宣传置换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措施,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宣传房屋置换工作,做好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
房屋置换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管理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完善文物建筑保护的工作措施,加强文物建筑保护工作的力度。
近期,为进一步落实沙面地区文物建筑的保护工作,荔湾区政府同市文化局、市国土房管局制订《关于加强沙面文物建筑管理的工作意见》,规范文物建筑保护要点,落实市、区、街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明确文物建筑保护与使用工作要点;另外,还邀请有关文物建筑专家召开研讨会,研究沙面地区文物建筑的保护工作,同时委托有关专家和设计单位对置换出来的16栋文物建筑进行统一和深入全面的摸查,编制沙面文物建筑保护的规划设计方案,明确每幢文物建筑的使用用途、设计要点和保护要求,将摸查的情况以及初步的整体设计保护方案上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计划置换出来的16栋文物建筑的保护和使用,将严格按照所制定的保护设计要点方案进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