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土地集约节约、提高土地利用率,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建设用地行为,防止土地资源闲置和土地资产流失,东海县批后监管中心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对符合开工建设条件的企业,要求基层所在合同约定的开工和竣工日期之前提前通知和督查,落实督查监管体系;二是对重点企业定期督查,每个月选定一批,推进一批,强化“回头看”,不履约者严肃处置;三是对违约企业用地及时发函当地乡镇地方政府、开发区进行重点督促,落实齐抓共管,严防土地浪费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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