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集团并表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保险集团公司以及名称中虽不带有“保险集团”或“保险控股”字样,但对其他保险类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控制,并形成企业集合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年5月31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表范围及并表监管信息。
不过,目前仍有多家公司至今尚未正式报送2016年度并表管理报告。记者从保监会官网获悉,包括中国人寿、新华人寿、光大永明人寿、中英人寿、中意人寿、华安财险、长城人寿、建信人寿、百年人寿9家均未及时报送报告。
保监会要求上述公司认真整改,严肃对待信息报告工作,改进内控机制和审批流程,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并于2017年6月25日之前向保监会提交并表管理报告及整改报告。
保监会表示,请各保险公司高度重视并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监管规定,做好年度并表管理报告报送工作,确保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