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为遇难船员的家属解决了后顾之忧!”1月22日上午,厦门泉海船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宗奎来到中国人寿厦门市分公司位于汇成商业中心的旗舰店,向中国人寿赠送了写有“真诚守信,一诺千金”的锦旗。发生于去年11月9日的厦门船员海上遇难案件有了一个令人宽慰的结局。
事件回放:当天投保,2日后遇难
2008年11月7日,厦门泉海船务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员工投保中国人寿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人均意外伤害身故保额20万元,意外医疗费用保额1万元,保单生效日为2008年11月8日。该公司也是连续6年在中国人寿厦门分公司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11月9日,厦门泉海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福积祥号”船只与以往一样在海上捕鱼作业,船上共有船员28人,大部分是中国籍船员,还有一些外国籍船员。晚上9点50分左右,船只驶经台湾屏东县垦丁七星岩时,突遇8级强风巨浪袭击,船只右侧倾斜直至翻覆,共有19名船员不幸遇难。“我们甚至连救生筏都没来得及放下,灾难来得太快了!”据幸存者回忆,当时的情形实在转变的太快了,他们能够活下来,完全是万幸。
事后赔付:金额巨大,迄今最大赔款
在此次事故中,厦门泉海船务有限公司的冯某、汤某等10名船员也在遇难名单中。中国人寿厦门分公司在接到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因金额巨大,中国人寿厦门分公司在请示总部后,同意按照每人20万意外身故保额,向厦门泉海船务有限公司给付意外伤害身故金共计200万元整。
中国人寿厦门分公司总经理杨引根说:“我们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表示遗憾。作为一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保险公司,我们在事情发生后,积极与投保人和受益人进行沟通,因为此案涉及的金额巨大,需向总公司报批,加之事故涉及外籍人员,整体操作程序较为复杂。如今,遇难者的家属得到了理赔,在悲伤之余,我们至少也感到了一丝宽慰。”
据悉,“11 9船员遇难理赔案”赔款总额高达200万,是厦门寿险史迄今为止最大的单笔理赔案件。在此之前的最大理赔案件为2007年同安区发生的单笔高达104.5万的个人赔付案,当时也是由中国人寿厦门分公司承保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