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工商局下发通知,明确自6月5日开始,将住所(经营场所)在梁溪区的新设企业及企业集团的登记管理事权,下放至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放权也标志着从内资企业工商登记层面,实现了梁溪区与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吴区等板块的同等事权。
目前,为了避免企业群众因不知晓登记机关的调整而往返市、区两级登记窗口的问题,市工商局也设定了一个过渡期,明确6月5日前已名称预核准但未进行设立登记的,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是在市工商局登记还是在梁溪局登记,过渡期至6月15日;6月15日之后,住所(经营场所)在梁溪区的新设企业及企业集团一律由梁溪局履行登记和管理职能。
此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梁溪区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公司、部省市属国有独资及国有控(参)股企业,银行、保险、证券、移动、电信、联通、邮政、中石油(化)等行业企业以及申请在市工商局登记的大型连锁类公司及分公司等,不在此次调整的范围之内,仍然由市工商局登记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