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监管范围。按照“大财政、全过程”的原则,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实施监管。对补贴类资金,纳入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对乡镇预算资金和村级资金,纳入乡镇财政全过程监管。
二是完善监管制度。突出抓好乡镇资金监管信息共享、公开公示、抽查巡查“三个环节”。在信息共享环节,县级财政将下发的相关资料文件传递到乡镇财政,让乡镇财政全面掌握各类资金信息。在公开公示环节,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那里、公开到那里”的原则,对补贴类资金进行三级公示,乡镇公示到村、村公示到组、组公示到户。在抽查巡查环节,对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阶段,通过走访农户、查阅资料、实地勘察等形式进行抽查巡查,加强对资金的动态监督。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充分网络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乡镇资金监管网信息系统络平台,建立网上录入、网上传递信息、网上监管和网上反馈的模式,实现对乡镇资金前沿监管、实时监管和动态监管。
四是提升监管能力。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培训、现场指导、以会代训方式,加强对乡镇财政人员在补贴政策、管理制度、计算机应用和软件使用等管理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财政干部业务能力及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