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经常开展宣传。充分运用财政职能、利用各种机会、提请领导讲话等形式,及时、广泛传达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国内公务接待以及市委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强调财经制度纪律,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营造节俭氛围。
二是严格预算控制。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所有单位分别编制“三公”支出预算,确定年度支出目标,严格控制年度中间追加费用;在财政拨款时根据实际需要拨付资金,控制单位资金存量。
三是深入推动公开。将部门预算提请人大审议,部署单位公开 “三公”支出预算,同时要求年末决算后公开执行情况,运用社会群众监督,落实政务开支规范。
四是强化支出管理。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上级制度、规定和标准,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坚持及时结算,全面推行公务卡,严禁公款消费打白条、欠账、记账;坚持支出安排审批事前事中控制,确保支出行为规范、合理、真实;坚持支付凭证附件证明完整,对办公用品购置使用、出车、出差、车辆加油、公务接待等一定要有依据,证明其真实、合理、合法;坚持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政府收支科目,准确分类支出,全面真实反映支出情况。
五是着力监督查处。建立动态监控机制,落实由财政部门定期不定期监控单位支出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报告、督促整改;建立报表分析机制,要求单位会计报表增加“三公”支出预算执行明细表,让领导和管理部门随时掌握进度情况;建立合力督查工作机制,组成纪检、督查、财政、审计联合检查组,制定定期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监督检查,按问题“零容忍”要求落实处理;建立问题查处通报公开震慑机制,全面通报公开执行情况,及时曝光违纪违规行为事例和处罚结果,让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