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在南湖东路中国人寿大厦楼内,成功举办了兵团大病保险合同签约仪式,签约仪式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分别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签订兵团大病保险合同,标志着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兵团大病保险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签约仪式上,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忠介绍,兵团大病保险于2015年1月1日已经在兵团全面实施。此次签约是按照国家、兵团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上述两家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兵团职工、居民大病保险,可以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自身专业优势,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力度,进一步放大基本医保的保障效应,提升大病保险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签约后,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与中国人寿等商业保险机构将通过合署办公、联合稽查、智能审核的形式,为参保的兵团职工、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参保人员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对于参保的兵团职工、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及大病资金支付的先由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机构按时向各级社保与商保合署办公点申报医疗费用。参保兵团职工、居民发生的非联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再持相关资料到兵团各社保经办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署办公点申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