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在了解和掌握本地金融运行情况和金融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大局,找准财政与金融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财政金融工作服务水平。
二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地方财政金融相关数据的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宏观经济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促进财政金融政策的有效结合提供实践依据。注重财政金融政策理论研究,为做好财政金融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加强财政与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会商机制。
三是加大支持金融力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三农”发展。促进金融支持企业发展,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有效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做好使用规划,把握贷款投向,重点支持公共领域发展。创新财政支出方式,支持改善民生金融。
四是促进金融体系建设。积极主动配合制定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推进地方金融体系建设。促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和支持地方金融机构深化内部改革,开展业务和服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