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明确合理的公共支出目标。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把符合政府支农扶持政策的项目提前做好科学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并选出应予重点和优先支持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
二是完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统一支农资金的投向和分配,明确各支农部门的管理职责。财政监督专职机构不定期对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增强支出项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性,避免项目立项随意性,防止资金挪用、挤占和不到位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的监督机制。与纪检、审计和中介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强化审计部门和中介机构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