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召开第六十二次部际联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版总体规划通过审议,意味着将成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法定依据,为我市依法行政提供重要依据,为下层次的控规和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有效指引,为今后的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产城融合、城市升级、历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和城市更新等方面提供纲领性指引,为市级统筹发展提供规划依据,助推“十三五”时期各项城市建设工作。
2011版总体规划分别从市域城镇体系和中心城区两个层面提出具体的规划要求。未来的城市发展将以“以人为本、民生改善;转型提质、城市升级;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为发展战略,把佛山建设为“先进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幸福家园”。至2020年,预测全市常住人口达91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98.7%。市域范围内规划构筑形成“双环、四轴、三心、五组团、多个重点镇街”的“强中心、多组团”网络型“1+2+5”城镇空间结构。规划构筑“一环、两轴、四心、多节点”的城市空间结构,重点打造“一老三新”地区,“一老”即祖庙老城商业文化中心,“三新”即佛山新城中心、千灯湖金融服务中心、禅西新城中心。
“十三五”期间,佛山市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把佛山建设成为中国制造业一线城市、广东民营经济第一大市、珠江三角洲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龙头城市;从结构调整角度,把佛山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先锋城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典范城市、产业金融中心城市、制造业服务化领头城市;从区域发展角度,把佛山建设成为区域一体化发展重要节点城市;从生态文明角度,把佛山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城市;从改革创新角度,把佛山建设成为体制机制改革前沿城市。
2011版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从2012年2月开始,分三个阶段开展:一是前期研究阶段,主要是对总规修编的总体要求、规划编制体系、规划内容、规划成果及深度要求等方面进行前期研究,2012年5月完成《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体系研究》最终成果。二是纲要成果编制阶段,2013年1月,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组织联合审查并批复了总规纲要成果,同意在总规纲要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总规规划成果编制工作。三是规划成果编制阶段,在经过多次征求意见、修改成果后,2015年12月,佛山市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送住建部;2016年1月,佛山市政府将规划成果报省住建厅提请住建部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