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胡春华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27次会议,围绕我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主题,听取省有关部门、地方党委情况汇报,梳理目前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铺开农村综合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工作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把推进农村改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贯彻党中央改革部署和要求,根据自身实际,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村社会治理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11年至2016年,我省11个市、县主动承担了中央4个部委办6类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试点任务,探索创造了30项改革创新经验。其中,佛山南海区集体资产股份确权到户、“政经分开”改革,清远市承包地先自愿互换并地再确权登记颁证,清远市党建和村民自治重心下移等4项改革成果被总结上升为中央政策文件内容。
县镇两级农村产权平台全覆盖
“广东农村综合改革的特色之一就是尤其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其中产权制度建设是重要的一条”,省委农办主任陈祖煌告诉记者,产权制度建设是农村综合改革的基础,而正在全省铺开的土地确权则是基础的基础。
按照国家部署,2014年我省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在全省18个县和6个镇开展试点。2015年在试点基础上全面铺开。去年,广东全省被纳入土地确权“整省推进”试点。
梅州市蕉岭县用不到1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县97个村、10.78万亩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低成本、高精度确权。
肇庆市德庆县于201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土地实测。目前颁证率达到91.6%。
截至去年6月底,全省24141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完成清理核实,县镇两级农村产权平台实现全覆盖,一些地市将小型工程招投标、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纳入平台统一监管,涉“三资”矛盾纠纷大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