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4日电 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接受采访时表示,新预算法实施以后,地方国有企业举借的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其举借的债务由国有企业负责偿还,地方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
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明确了政府和企业责任,规定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也规定,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
据了解,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范围,依法是指地方政府债券,以及清理甄别认定的2014年末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新预算法实施以后,地方国有企业举借的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其举借的债务由国有企业负责偿还,地方政府不承担偿还责任;地方政府作为出资人,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法律和国务院文件规定,财政部积极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建立了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预警等制度,2015年以来地方政府新增举债全部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同时,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新预算法实施前截至2014年末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存量进行了清理甄别,分清了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其中,凡属于政府债务的部分,纳入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范围,允许地方逐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