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够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首批公布取消调整455项证明事项,有力促进了审批服务进一步便民、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更加快捷有效,百姓办事更加顺心顺气,社会管理更加和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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