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巴晓雯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委、市财政局、市农牧业局等相关部门工作汇报。
执法检查组强调,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财政支持力度,优先发展民族教育,培养使用各类少数民族专业人才,落实少数民族就业优惠政策。保护、传承、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少数民族旅游业和其他特色产业发展情况。
执法检查组还将赴九原区、达茂旗、东河区、土右旗的民族学校、医院及民族聚居村等进行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旗县区和有关部门工作汇报。